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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麒麟网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声明书
  

  鉴于近期麒麟网(北京)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庞洪被快鹿江湖追债2.5亿元人民币一事(下称“快鹿事件”),致使我公司陆续收到各界及相关领导的质询,此事已经给我公司造成了重大的商誉损失,并且对我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包括即将上线的《成吉思汗》手游的合作也产生了重大不良影响。

  因此,我公司特此声明:我公司已于2015年4月27日与庞洪签署了全部的股份转让协议,并于2015年8月28日完成了相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,双方已无任何关联关系。

  我公司在2013年12月与庞洪及其相关公司签署的《三方协议书》第5.1条中明确约定:庞洪及相关公司在使用“麒麟网”公司名称期间,不得发生任何有损于“麒麟网”字号的重大负面影响,如发生我公司有权随时收回。

  “快鹿事件”的发生已经对我公司持有的“麒麟网”字号造成了重大的不可估量的商誉损失,我公司已致电并发函庞洪及其相关公司。自即日起,我公司将依法取消“麒麟网”相关字号的授权,要求庞洪及其相关公司立即更改“麒麟网”公司名称并停止使用“麒麟网”字号,否则我公司将诉诸法律手段诉讼解决。

  特此声明

  北京麒麟网文化股份有限公司

  2016年8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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